我认为不属聚众斗殴。而仅仅是故意伤害!双方都有被伤害的,并造成轻伤,都可以以故意伤害追究刑事责任。
最好是双方和解!
最好是双方和解!
您好:
我咨询一个问题 今年九月23日我叔叔四个人乘车在一个小区内和对面驶来的车辆发生了刮蹭,我们的司机逃逸。
结果被对方追到后我叔叔的司机下车逃跑了,我叔叔就和对方商讨赔偿的事情,正在这个时候对方司机的丈夫和外甥来到了,他丈夫什么话没说就打了我叔叔几个耳光,我叔叔就要拿手机报警,但是被他把手机打飞了。
他就让他们同车的朋友给他的儿子打电话,我叔叔的儿子和两个侄子就来了,然后就和对方打了起来,完事就回家了。
我们没有报警,他们对方报警了对方有一人是定的轻伤害。
十月20日派出所来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把我叔叔拘留了。
我们这边也有一人是轻伤害,现在也报警了。我们这边也有一人是轻伤害,现在也报警了我想问一下这可以定“聚众斗殴”吗?
我应该怎们办才好?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