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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没有履行应尽责任,户主拿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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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1165什么是编号?

物业没有履行应尽责任,户主拿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处理?

律师您好!我搬入小区动迁房已有5年,5年间物业公司从来没有履行过应尽责任,刚搬入时我们交过15个月的物业费。

但之后我家两辆电平车,一辆自行车被盗,小区内偷盗猖獗,楼下电子门和电子门铃从来没能正常使用,物业公司从来没有解决方法,这使得我们全小区的户主之后都不交物业费,前几天我收到法院的传票,由于事发突然,我没有参加第一次的开庭。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呢?

咨询者:fa541917上海
[咨询时间:2013-11-2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叶林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8559916434
积分:12027
]
回答时间:2013-11-29 09:56
叶林
积极应诉,如果不去开庭有可能缺席审理。你没有反驳的机会了。如果物业没有尽到责任你们可以起诉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大会重新聘请一家物业公司,但是不能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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