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已挂失的身份证,在没有银行卡的情况下,直接注销我银行卡,取得里面的现金3万元;并且我之前已经在公安局挂失立案! 请问,我起诉银行,能胜诉么?如果能胜诉,追讨回存款的时间大概多久?能索取精神损失么? 另外就是请律师代理,收费标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