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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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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0458什么是编号?

离婚房产分割

你好!男方父母出首付款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当时夫妻双方签了一份首付款来源证明,证明该套住房首付款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没有去公证。

请问离婚后该住房的首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咨询者:fa540969四川
[咨询时间:2013-11-2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徐进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3908265817
积分:953
]
回答时间:2013-11-26 22:16
徐进
如果你们在婚前就对该房的首付款有约定,那就应当依照约定,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3-11-27 19:08
喻远军
房屋应当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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