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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诉与我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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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045什么是编号?

妻子诉与我离婚

妻子诉与我离婚,她已向法院提交了财产证单,我的问题是因财产有同事委托的理财资金和我父母的理财资金,同事委托的理财资金有我写给的收据,我父母的理财资金是从2006年起至今拿给我的,没有给父母任何凭据,怎么提出证明--有意请个律师--费用和联系方式 ,11月10日开庭传票。

咨询者:fa137070云南
[咨询时间:2010-10-2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6 12:26
刘子若
在当地聘请律师为你调查取证,提供法律帮助。具体律师费用与律师协商。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26 12:26
陈志超
从你的资金来往单据和收入角度进行证明,另外找证人证明.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6 13:32
魏国鹏
你要求你同事为你提供以下你写的收据的复印件就可以证明该财产是你同事的,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母出庭为你证明一下,证言的效力要高于书面证据,你提供上述证据就可以证明你的观点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26 16:06
倪振杨
直接与当地自己信任的律师协商维权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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