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父母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已经没有精力和能力对他们名下的财产做出分配。
请问这时候父母可否立下自书遗嘱,把他们的财产留给多子女其中的一个子女并由他来全权处理这些财产的分配吗?不胜感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