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政府什么呢?具体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杂工晚上自己烧火取暖,将自己脚烧成重伤——如果不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政府和你都没有直接赔偿的责任。
但如果该杂工没有交社保,则要承担未缴社保相应的责任!
杂工晚上自己烧火取暖,将自己脚烧成重伤——如果不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政府和你都没有直接赔偿的责任。
但如果该杂工没有交社保,则要承担未缴社保相应的责任!
我前年与政府签订了食堂承包合同,今年1月15日,一杂工晚上自己烧火取暖,将自己脚烧成重伤,后来鉴定截肢,医好后,鉴定为三级残。
现在,杂工已将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费最低30万元。
请问,我有责任吗?有多大责任?责任该怎样划分?比例可能是多少?我急,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