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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876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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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被涉嫌抢劫被羁押9天拘留10天后警方以证据不足把我释放。

现在我为了维护我的权利是否可以起诉当地执法人员?是否可以找其赔偿我名誉损失之类的赔偿?我该有哪些赔偿请帮我解答下 谢谢。

咨询者:fa136810福建
[咨询时间:20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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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10-24 17:17
张宏图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 的人有权利羁押、拘留,以便于查清案件,以证据不足将你释放,是不可以起诉的。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24 17:32
陈志超
但警方需要有初步的线索指向,如果毫无理由即拘留你,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陈志超律师于 2010-10-24 18:1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4 20:14
刘子若
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4 20:31
魏国鹏
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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