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58619什么是编号?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

面包车正常行驶与电动自行车斜穿公路相撞,电动自行车受伤入院治疗,面包车主积极配合,七天后因电动车主家人放弃二次手术治疗回家致其死亡,也属于刑事案件吗?如果电动车家属追究面包车主刑事责任,面包车主可否以其放弃治疗为理由不负刑事责任?

咨询者:fa538721山东
[咨询时间:2013-11-2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沈树有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950098867
积分:372
]
回答时间:2013-11-21 21:40
沈树有
您好!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一般不属于刑事案件。
张波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053167680
积分:1058
]
回答时间:2013-11-22 15:25
张波
你好: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不属于刑事案件,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