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在拉架过程中先遭对方孕妇用力攻击后脑(事先不知其怀孕),反身将其推开导致其有后退撞在桌子上的动作,之后该孕妇又参与与其他人的厮打,一个多月后流产,现在被公诉故意伤害,觉得挺冤,责任如何界定?请问是否可以辩为过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