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住房公积金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57402什么是编号?

住房公积金

您好,我爱人在北京上公积金,我爱人于10年辞职回天津,(我本人为天津人)保险全都转入天津,我爱人原北京辞职单位与2012年才将我公积金账户转人,北京个人公积金账户。

我爱人在天津没有工作,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只能有单位请况下才能转入天津,请问您我爱人的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取吗?天津天津政策是失业两年就能取。

北京可以吗?多谢!

咨询者:fa537103北京
[咨询时间:2013-11-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11-18 13:08
牛国荣
由北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
叶林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8559916434
积分:12027
]
回答时间:2013-11-19 11:19
叶林
建议咨询北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11-19 12:37
赵江涛
咨询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11-19 14:22
刘子若
咨询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