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一段时间和老婆争吵不休,感到日子没法子过下了,双方一堵气签了离婚协议书。
由于不理智,当时我同意老婆要孩子,并将房子让给她。
后来,由于双方家人出面做工作,没有离成。后来,由于双方家人出面做工作,没有离成现在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的,而且发现老婆将那张协议藏了起来。
我有些怀怀疑,但又不好直接问这事。我有些怀怀疑,但又不好直接问这事我想了解一下,这样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如果再次办理离婚,以前的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