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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这起交通事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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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654什么是编号?

能否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这起交通事故提起诉讼?

我先生于2010年1月19日在机关大院(非道路)内被一私家车(非公务员)撞成重伤,目前治疗未终结。

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意向书”,判定机动车主为主要责任。

我能否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向其提出诉讼?

补充说明:
请告知可以或者不可以的依据。
咨询者:fa136388江苏
[咨询时间:2010-10-21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崔坤建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3638285822
积分:128
]
回答时间:2010-10-21 10:43
崔坤建
可以。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0-21 10:43
殷国丰
本案为交通肇事罪,非过失致人重伤罪.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1 11:42
刘子若
不可以。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21 12:27
陈志超
可以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1 12:41
魏国鹏
属于交通肇事罪,不可以定性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本罪属于竞合犯,即一种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即过失致人重伤罪和交通肇事罪,在这种情况下要适用特殊的罪名即交通肇事罪。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培辰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8012039918
积分:3814
]
回答时间:2010-10-21 12:51
刘培辰
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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