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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分房产方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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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647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分房产方面的事

你好!我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分房产方面的事。你好!我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分房产方面的事男女双方未办结婚证(女方法定年龄没到),生育一小孩子户上到男方的,夫妻两人共同有一套住房,产权是夫妻两人的名字。

请问:如果男方在离婚协议上将房产无条件转让给女方,法律会受保护吗,管房局会认可不。

谢谢!!!

咨询者:fa136375四川
[咨询时间: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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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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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21 09:15
陈志超
如果是94年2月1日后才生活在一起的,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解除同居关系问题,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后生效,受法律保护.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1 12:04
刘子若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的行为不合法,可以解除同居关系。男方将房子无条件转让给女方的行为不违法,房管部门会认可。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1 13:16
魏国鹏
房产是两个人共同所有,这属于财产的一般共有关系,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这和双方是否登记结婚是没有关系的,男方有权将自己的财产份额无偿转让给女方,是受法律保护的,房管局会认可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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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10-22 06:06
喻远军
协议是有效的。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0-10-22 18:49
严亨春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协议的内容是应当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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