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50年代由于出卖人和购买人双方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当时法律知识欠缺,并且出卖人已经移居外地,一直未能过户),后来经过国家的私产上交和下放,并且出卖人已经过世,无法与其子女取得联系,取得出卖人的死亡证明,也未能如愿过户。
所有的手续和字据(除房本外)全都都在我们手中,包括居委会,房管所等的证明,请问专家这个房子属不属于我们。
法律上有没有规定买卖之后多少年会自动转成我们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