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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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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572什么是编号?

我要维权

我孩子在学校商店买东西被店员也是老师打了一耳光,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咨询者:fa136208湖南
[咨询时间:2010-10-20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0-20 10:36
殷国丰
报警.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20 10:55
倪振杨
有没有造成伤害?
没有造成身体伤害的,可以向学校领导或教育局投诉要求批评教育。
你也可以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精神抚慰金】等!
倪振杨律师于 2010-10-20 10:5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20 12:34
陈志超
造成伤害可以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没有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学校对该老师进行纪律处理.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20 12:51
刘子若
向学校领导报告,要求进行处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20 15:25
魏国鹏
可以报警解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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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源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3637387629
积分:959
]
回答时间:2010-10-22 21:36
张金源
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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