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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学生打架致伤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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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学生打架致伤责任问题

我是一名农村小学体育教师,2010年10月18日下午15:20分对六年级学生进行授课,内容是广播体操练习,纠正学生动作。

15:32分让学生进行自由活动;我在体育室收拾完用过的器材,完毕后回二楼办公室喝水。

15点33分29秒两名学生因争抢一张乒乓球桌而大打出手(打乒乓球活动并不在教学内容中),其中一名学生用手中的乒乓拍(学生自带)击打对方头部致伤(未见开放性创伤)。

34分44秒学校保安制止打架行为,并将打架的两名学生带到值班室。当时学校保安离打架现场最,有学生向他报告。

38分14秒班主任到值班室得理事件,做了思想教育,16点45分受伤学生离开学校。

整个事件的发生到结束,我一直没有在现场。

现在双方学生家长要求学校支付伤害赔偿,学校是否需要支付?

在这件事件中,我该负什么责任呢?学校又该负什么责任?双方家长又该负什么责任?如果对簿公堂,校方及教师有几分胜算?

咨询者:fa136205广西
[咨询时间: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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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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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20 10:43
殷国丰
现在双方学生家长要求学校支付伤害赔偿,学校需要支付.
在这件事件中,你属于纪律责任。学校该负赔偿责任。双方家长无责任。
如果对簿公堂,校方及教师无胜算。



北京殷国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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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因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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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20 10:47
赵因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你作为任课教师在任课时间不在任课现场属于失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保安和班主任及时处理了此事,作为学校应该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如果学校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免除责任。。
赵因律师于 2010-10-20 11:0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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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20 10:51
倪振杨
学校有管理、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未尽管理教育职责造成学生伤害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只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以免除责任!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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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20 12:31
陈志超
课堂教学中上课教师应该在堂管理学生,你一直不在场,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学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打架学生也存在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学校赔偿后可以向你追偿,因为你的过错给学校造成了损失.至于对薄公堂的胜算要看对方怎么告,如果对方要求的赔偿超过了你们的过错程度,当然有很大胜算把握(超过部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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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20 15:28
魏国鹏
学校承担对学生的监护义务,应该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其余责任也就是主要责任应该由打人的学生家长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潘学平律师
[地区:广西-柳州市
手机:13737216352
积分: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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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21 17:43
潘学平
让学生进行自由活动,你不在场管理违反有关教师职责,学生因争抢一张乒乓球桌而大打出手,学生家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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