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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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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541什么是编号?

老房子遗产分配

老家有一处平房,是1972年 父母所建,批宅基地的时候因父亲户口不在家,地基上登记的为老大的名字。

几年后,兄妹四人相继搬出老房子,老房子被老大对外出租收取租金(租金老大自己使用)。

2000年老大去世。2000年老大去世请问律师:兄妹三人有权继承该房产吗?兄妹三人与老大的妻子分到的比例是多少?

补充:1.老房子是父母的钱建的 2.父母去世也未有遗嘱 3.村委开了一份房屋为父母所建的证明,是否起法律作用。

4.想获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应该怎么做?

咨询者:fa136161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1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吕洪利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8660152550
积分:93
]
回答时间:2010-10-19 20:37
吕洪利
1、你们都可以继承该房屋,2、村问的证明有法律效力,3、如果你们你们不能协商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19 21:02
陈志超
如果父母没有赠与的意思,又没有遗嘱留下,你们兄妹四人有平等继承权.另外,请你交待一下,你父母还健在吗.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9 21:32
魏国鹏
房屋属于父母的遗产,兄妹三人有继承的权利,与老大的妻子各自继承四分之一的份额。
村委会的遗嘱是生效的。想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需要其他人放弃继承,由想要房屋的子女给付其他继承人相应的继承份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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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9 23:14
刘子若
房子是你们父母亲的遗产,由你们兄妹四人继承,老大已经去世由其子女代位继承。村委会证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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