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夫人2004年购买一套住房,当时,登记规定谁贷款就登记谁的名字,由于,我不够贷款条件,有夫人贷款,所以,房产本写她的名字,但是,后来我把我婚前房子卖了后,把31万贷款全部还清。现在《物权法》解释房产本登记谁的名字,产权就其所有。我现在要再一份我的房产本(或添加名字)如何办理?
谨上!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