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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娶广州太太,分开生活超过两年,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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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4557什么是编号?

外国人娶广州太太,分开生活超过两年,要求离婚。

我是外国人在广州工作,与当地女子结婚生下一女,小女持有马来西亚国籍,两年前因为生意失败,我回去自己的国家发展,但太太不愿随行。

我们分开已超过两年,所以我想和她离婚,但她要求20万分手费,我没能力付这笔钱,而她把女儿寄托在寄宿学校,每月要我付哪昂贵的学费。

我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和抚养权吗?因为女儿是外国籍。

咨询者:fa533475广东
[咨询时间:201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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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学能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815421198
积分:6821
]
回答时间:2013-11-09 09:24
刘学能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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