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国人在广州工作,与当地女子结婚生下一女,小女持有马来西亚国籍,两年前因为生意失败,我回去自己的国家发展,但太太不愿随行。
我们分开已超过两年,所以我想和她离婚,但她要求20万分手费,我没能力付这笔钱,而她把女儿寄托在寄宿学校,每月要我付哪昂贵的学费。
我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和抚养权吗?因为女儿是外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