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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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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427什么是编号?

是否应承担责任

我和我朋友注册了公司,法人的名字有我和他两人,注册时用了我的房子(我名下的房子)用来做公司的注册地,现在公司拖欠了债务,但公司的操作包括债务相关都是由他一个人全权操作签字等,我之间做公司的会计,但我由于相信他以后就由他来做公司会计由他全权操作,但之后他就拖欠了很多债务,在我做会计时公司并未有任何债务有的也已经全部还清,后来的债务都是由他一个人过手后拖欠的,他现在拿公司法人来要挟我说我也有这些债务一半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要为他所造成的债务去承担一半的责任呢,如果公司倒闭清算的话那么我的房子(公司注册地)会不会成为赔偿的一部分呢?

咨询者:fa135901江苏
[咨询时间:2010-10-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18 07:02
倪振杨
法人的名字有我和他两人——这是不可能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
公司如果规范运作,不应当存在会计和法定代表人一人的情况!
公司如果规范运作,不存在公司债务由股东承担的问题。
你妈的情况,可以说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以便分析判断提出切实的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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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10-18 09:12
田国军
你好,根据公司法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倒闭清算,你的个人房子只要没有作为出资,就不可能将你房屋用来赔偿公司的债务。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8 12:24
刘子若
你们的公司管理混乱,双方都有责任。如果你们是出资比例相同,承担责任也是相同的。如果公司倒闭清算的话你的房子如果只是注册地,并未作为出资时,不要用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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