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合钱认购内部股权,但现在暂时只能用他人名字登记,大概半年之后自己认购的部分才能转到自己名下,同时因为俩人关系较好,无法立下任何字据。
如果期间发生纠纷的话,当初转账给他人的银行回单能否成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