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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收房后再起诉开发商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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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1650什么是编号?

我能收房后再起诉开发商违约吗?

我们于2011年预购的一款商品房,合同约定2012年6月交付使用,由于开发商延误,直到2013年1月1日才通知我们收房,并承诺承担自2012年6月----2013年1月期间的违约金。

但在当时我们收房时开发商没有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明符合交房条件的文件。

因为我们当时也不懂,就按照开发商的通知的日期收过房了,后来我们找开发商要求出具这些证明文件,遭到了拒绝(有录音证据)。

现在我们收房已经过去10个月了,我们还能起诉开发商违约交房并支付2013年1月-----2013年10月期间的违约金吗?如果可以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谢谢各位律师!

咨询者:刘斌安徽
[咨询时间:2013-10-3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3-10-31 15:58
卢佩伟
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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