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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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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14什么是编号?

关于遗产争议

我母亲2001去世(60岁),2005年我父亲与继母(她有二儿一女,已成年)结婚,2008年我父亲去世(74岁),我父亲与母亲共同生活期间银行留了一点存款(其间经过几次转存),属于我父亲部分操办丧失所剩无几,(我母亲去世我们兄弟没有要求父亲将母亲遗产分给我们)我父亲生前已将存折交与我,现请问如果继母要求分属于我母亲部分存款合理吗?我要怎样做才能得到法律支持,我们兄弟也同意给继母留些养老钱,要怎样写协议以后才不会引起法律争议?

咨询者:fang6661...重庆
[咨询时间:2009-01-24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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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桂广涛律师
[地区:重庆-巴南区
手机:13900000000
积分:1130
]
回答时间:2009-01-24 11:33
桂广涛
如果没有遗嘱继承,则你母亲去世时,你父母的财产的一半作为你母亲的遗产由你父亲、你及兄弟姐妹继承。你父亲去世时,你父亲的财产(包括你母亲去世时,父母共同财产的一半、你父亲继承你母亲的那一份以及你父亲与你继母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一半)作为遗产由你的兄弟姐妹、你本人、你的继母继承。继母的子女无继承权。你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起草一份遗产分割协议,依法对你父亲的遗产进行继承。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1-24 16:26
倪振杨
赞同桂广涛律师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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