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其他 > 

被炮炸伤与卖炮的有关系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5069什么是编号?

被炮炸伤与卖炮的有关系吗

结婚放麻炮,第二响落到人群中,把人炸伤,是追究放炮的,还是卖炮的责任。

咨询者:fa135559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10-15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0-10-15 19:56
严亨春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其炮爆炸杀伤力强卖者就可能承担责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5 20:05
魏国鹏
在正常的燃放鞭炮过程中,鞭炮是不应该再人群中爆炸的,这种情况属于鞭炮的质量不合格,卖炮的人应该承担产品不合格的主要责任,放炮的应该承担没有尽到安全谨慎的责任,承担次要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10-15 20:31
席公民
是放炮的责任.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15 20:52
倪振杨
追究放炮的是完全可以的,至于是否可以追究卖炮的就要看炮仗是否有质量问题?
对质量问题需要鉴定才能确定,我办过这方面的案子!
倪振杨律师于 2010-10-15 21:1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5 22:22
刘子若
应当追究放炮的人的责任。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0-16 00:47
陈志超
麻炮到底是一种什么东东,请给我们说清楚,才好作判断,总之,可以追究放炮人的责任,如果麻烦本身有质量问题,也可以追究卖炮人的责任,还可以追究生产炮的人的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