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其他 > 

拜求帮助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5055什么是编号?

拜求帮助

被人故意打成轻伤,当时已报案,法医鉴定是轻伤,我们是否有权要求派出所对其进行刑拘?

补充说明:
现在鉴定报告已拿到手,是轻伤,我们现在不想调解,因为对方根本就没有诚意,派出所说让我们走自诉(去法院起诉),说这样快,请问如果我们走自诉,那现在是否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刑拘?
咨询者:fa135532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1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10-15 15:48
程向云
您好,已经报警,轻伤应该负刑事责任,应该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你方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赔偿。
程向云律师于 2010-10-15 15:5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0-15 16:02
殷国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已报案,法医鉴定是轻伤,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5 16:05
魏国鹏
对方造成了你方轻伤,已经构成了犯罪,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该对其进行刑拘,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5 21:13
刘子若
造成他人轻伤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是自诉。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