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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签的借条离婚后有义务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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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027什么是编号?

离婚前签的借条离婚后有义务偿还吗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欠下巨额债务,用我们的共同房产做抵押,我也签了字,但之后我们离婚了,离婚时房子公证到我名下,现在债权方要收房子还债,请问我有义务偿还吗。

咨询者:fa135463四川
[咨询时间:2010-10-14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0-10-14 22:20
唐康
你在夫妻共同房产抵押协议上签字,应当依法履行协议。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4 22:32
魏国鹏
你老公在外面欠的是个人债务,你没有义务偿还,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字,属于被欺骗,可以要求撤销抵押协议,离婚后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你不需用房屋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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