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你只是形式上的合同当事人,但以你的名字认筹,以后如果该房产生纠纷肯定与你有关.你可以要求撤销更名 ,或三方之间达成一个协议,说明你只是形式上的合同当事人,以后任何纠纷由他们双方之间解决,与你无关.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不要参与.
陈志超律师于 2010-10-14 21:1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我的一个朋友(甲)在某开发商下属的房产中介公司任职,今年年初其所在开发商开发的楼盘搞内部认筹,(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我朋友以我(乙)的名字和其他亲友的名字认购多套,(交6000元现金/套,开发商开出收据,可转让获利),期间在其操作下,转让一次(丙)(收据未更名,只在开发商电脑上过户,没和我说。
)下半年其准备向第三方(丁)更名转让时才告知我以上除(丙)事情,请我帮忙更名,(在其中介公司填写了更名单(乙更丁)———签名,按手印),后将更名后的收据与经开发商批准同意后的更名单交与买房人(丁),买房人在此基础上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交了首付,准备贷款。
(开发商还未取得预售证)请问:我在此过程中有何责任与风险?如何弥补,应对?可否撤销更名?另:我在此过程中未得到任何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