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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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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5012什么是编号?

土地侵权!

甲方是土地所有人。甲方是土地所有人在转租给他人种植期间,地中农作物被乙方恶意毁坏。

甲方作为所有方是否可以通过打官司要求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赔偿主体是否正确。

请结合法律条文做一下解释!(乙方已被公安机关以损害私人财产治安拘留过)。

咨询者:济南百姓...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14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4 18:27
魏国鹏
甲方是土地的使用权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甲方有权作为土地的权利主体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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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10-14 17:19
张宏图
赔偿主体是该 农作物的所有人即承租人 ,可以通过打官司要求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
李雪香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875826672
积分:77
]
回答时间:2010-10-14 18:10
李雪香
建议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案情欢迎来电咨询1387582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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