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其他 > 

请问关于小区停车费物业是否可以强行收取?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4969什么是编号?

请问关于小区停车费物业是否可以强行收取?

我居住的小区位于南京市桥北路,小区内相当混乱,建筑物全是多层房屋,带一层车库,现在很多车库已经被作为经营用房,有小卖部,游戏机室,还有饭店等等,小区内很脏,物业还要强行收取业主停车费,否则车子不让开入小区,请问物业是否有权利收取业主的停车费,

咨询者:fa135330江苏
[咨询时间:2010-10-1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13 21:55
倪振杨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不允许改变小区内的车库用途。
物业收取车位费的停车费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收取的费用属于业主共同所有!
物权法——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倪振杨律师于 2010-10-13 21:5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3 21:55
魏国鹏
业主和物业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签订物业合同收取物业费属于合同关系,应该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小区在没有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前,业主有权拒绝交费,物业费不可以强行收取,是违反合同法的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三条规定: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规定: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3 22:18
刘子若
物业改变车库用途的行为不合法。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10-13 22:23
张宏图
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因为你们的车位已经被占用。
马双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5380956655
积分:1015
]
回答时间:2010-10-15 21:02
马双
小区物业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与你们小区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你们有权拒绝缴纳,如物业不让车辆驶入,你们可以通过业委会进行法律维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