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己在外地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后出售这套房产时,当地房产局说需要另一方出一个放弃房产的公证房子才能出售。
这样的规定合理吗?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开这个公证呢?因为现在已经联系不上另一方了。
离婚是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