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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女友的镯子项链等礼物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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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906什么是编号?

赠送女友的镯子项链等礼物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

我跟一女孩恋爱多年,恋爱期间给她买过很多礼物,包括玉镯,项链,衣服等等,购买付款人都是我的名字,,请问分手后,我还能要回我送她的贵重礼物吗?

咨询者:fa129137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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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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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13 08:55
陈志超
这种情况下一般认定是赠与,很难要回.如果是以结婚为条件的彩礼可以要回.
吴振举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5036040110
积分: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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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13 08:56
吴振举
若属于谈朋友期间的赠送,应属于赠与,一般不能要回!

若属于为结婚目的而给付的订婚性质的彩礼、礼金、首饰等!依法可以要回!

依据: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吴振举律师于 2010-10-13 09:3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3 10:05
魏国鹏
赠与的东西原则是不能要回来的,如果女方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男方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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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敏轶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5907000133
积分: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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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13 10:42
余敏轶
不能,如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予可以追回。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3 13:03
刘子若
难以追回了,属于赠与。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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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0-13 15:25
程向云
您好,赠送的财产,依照合同法,以交付为成立、生效,如果你们没有约定附一定的条件,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人,财产权利就相应转移了,即财产权利属于受赠人的了。不管财产多贵重,赠与合同就是这个情况。当学费吧
王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0438659
积分:1090
]
回答时间:2010-10-14 10:19
王鹏
索要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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