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购买了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直没住。2012年6月购买了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直没住最近搬入新家,发现自己购买的地下车位被开发商出租给了别人。
请问我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请问我可以提出哪些赔偿除了要求开发商将出租收益归我所有外,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购出租期间要交给物业的管理费。
除此以外还能要求哪些权益?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