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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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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854什么是编号?

关于抚养权的问题

我是一个未婚妈妈, 孩子现在三个月大, 到现在一直没跟男方办理结婚证, 发现他居然在外面找女人, 他不计我跟他的感情还跟我闹翻, 不想跟他过了,孩子是我的精神支柱,我应该怎么争取抚养权?

咨询者:fa135072四川
[咨询时间:2010-10-12
悬赏分:
解答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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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0-12 10:33
殷国丰
孩子三个月大抚养权自然属于母亲,你可以请求他支付抚养费。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刘彦庭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827115946
积分:714
]
回答时间:2010-10-12 10:53
刘彦庭
起诉,并要求 对方承担相关费用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2 10:53
魏国鹏
孩子在哺乳期内2周岁内),必须由女方抚养,你们虽然不属于夫妻关系,但是孩子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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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兰英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111339840
积分:7652
]
回答时间:2010-10-12 11:04
尹兰英
一、 作为一个两岁以下孩子的母亲,在抚养权方面,你享有优先抚养的法定权利;
二、 没有婚姻保障的同居、生育,你们之间的感情没有法律保障,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你可以解除这种同居关系,分割共同居住期间的共同财产与债务;
三、 没有结婚,但是男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在法律上负有抚养孩子至成年的义务,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同时,你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抚养义务,在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的承担方面,双方作出一个协议。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12 11:19
倪振杨
二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一起生活!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2 11:46
刘子若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你可以争取抚养权。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0-10-12 19:45
严亨春
你享有优先抚养的法定权利;,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10-13 07:14
喻远军
小孩应当由你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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