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关于房子能不能拿回来?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4825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子能不能拿回来?

我姥姥去世前财产书(是50年前写的)写着有2间房子是我们的,当时我爷爷的兄弟由于结婚暂时居住,没想到我爷爷的兄弟现在不想还房子了,请问上法院的话,我们能胜诉吗??如果不能胜的话有什么途径可以拿回来呢??我是山西运城稷山的公民,想问问各位叔叔阿姨对于这个案子,我们山西省运城稷山的法律有没有什么规定呢??有知道请帮帮我,非常感谢!!

补充说明:
我们胜诉的机会大吗??如果打官司胜诉的话,费用由谁来出??
咨询者:ggggjatq...山西
[咨询时间:2010-10-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吴振举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5036040110
积分:241
]
回答时间:2010-10-11 18:02
吴振举
根据你的描述,应属于你姥姥所有!但具体特别是60-70年代是否发生户主的变更,就不得而知了!!
建议整理下材料,咨询下当地的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11 18:17
刘子若
你姥姥去世前应当是留下遗嘱,如果你姥姥在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她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就是有效的,并且受国家法律保护,你们完全可以继承该房屋。你爷爷的兄弟不是你姥姥的法定继承人,不能占有借用的房屋,应当归还给你们。如果不归还,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山西省运城稷山执行的是中国的统一的法律。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0-11 19:07
魏国鹏
你姥姥已经把该房屋赠与你们了,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你的,你爷爷的兄弟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们的物权,你有权起诉要求返还房屋,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四条规定: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任建荣律师
[地区:山西-太原市
手机:13403699451
积分:219
]
回答时间:2010-10-21 15:31
任建荣
关键这个财产书是什么性质的?行政机关颁发的?还是私下约定的,律师看了这个材料再给你解答比较合适。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