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叫王飞,户口因上大学转出,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离异,现老家农村有房子一套,我想咨询:这套房子当初是由我爸王文名字所审批,而现在由于我的户籍问题,房子不能变更为我的名字,请问我爸王文有没有权利直接变卖这套房子?如果要变卖,手续流程如何?
立协议双方:
男方:王文
女方:李华
男女双方于1984年元月12日在原小河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经双方协商,资源解除夫妻关系,并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一, 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 婚后于1985年农历6月初10生育一男孩,取名王飞,现年14岁,与男方共同生活,儿子所需的抚养费女方每月承担50元,不足部分由男方承担,教育费、医疗费由男、女双方各半承担,直至儿子能独立生活时止。
三, 男、女双方于1996年建造坐落小河乡田园村三间二层楼房一幢,经双方协商决定。该房屋的产权全部归儿子王飞所有,但靠北面楼梯间上下二间女方有居住权,中间的上下二间男方有居住权,直至百年,屋内的财产由男、女双方自行分配。
四, 婚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2万余元由女方承担。
五, 本协议自男女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并一式四份。
男方:
女方:
1998.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