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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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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7033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

本人于2011年11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公证处公正了离婚协议书,协议规定了住房、孩子归我所有,男方每月付600元抚养费,在孩子上学和大宗花钱的事情上男方付款一半,自协议达成后至今,男方不执行,人也找不到了,今年我又发现男方婚姻存续期间在外还有一间门面房,我可以拿着公证书和隐匿房产的协议书去法院起诉吗。

可以一块起诉吗,一块审理吗。

咨询者:fa523537河南
[咨询时间:2013-10-1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0-16 14:44
赵井燕
可以一并起诉解决。
张迎宾律师
[地区:河南-安阳市
手机:15936843689
积分:1751
]
回答时间:2013-10-16 16:20
张迎宾
你好,可以一并起诉。
崔新江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673374856
积分:2078
]
回答时间:2013-10-16 18:37
崔新江
当然可以,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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