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房子是经政府引进的开发商手里有偿转得的,已办有施工许可证,交给政府的所有费用已交清,建房后几年,邻居建房时压着他的房子圈梁2厘米的踩台建房,因政府和开发商的原因,此次转得的一条大街和三条小街几百户居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没有办,诉讼到法院,法院不立案。
现在已补办了,诉讼到法院,法院委托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请问我朋友的房子能得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