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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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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640什么是编号?

土地补偿

我村的基本农田被企业征收政府却给800块钱的补偿,这合理吗。

补充说明:
企业给政府的价格是23万每亩,老百姓却得到800现在村里和政府闹开了锅,请速解答为盼.谢谢
咨询者:fa134649山东
[咨询时间:2010-10-08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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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0-08 14:45
殷国丰
违法,可以起诉村里和政府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0-08 15:26
倪振杨
征地补偿费项目和标准(原则规定)
1、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项。前两项补偿给村集体,后一项补偿给实际建设和种植者。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具体补偿标准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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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0-08 17:18
刘子若
属于违法,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可以起诉征地单位。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10-09 15:44
李春珍
按当地政策
王巡生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3465726860
积分:230
]
回答时间:2010-10-09 20:27
王巡生
如果不同意,可以团结起来找他们“理论”的。
帅玉志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65059096
积分:847
]
回答时间:2010-10-10 08:49
帅玉志
不合理。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以维护你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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