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时,我开车和一辆自行车相撞,对方当事人住院26天,因自己的疏忽,车的保险到期没及时续保,出院后对方要求我在赔偿8万,并提出要交警部门协调此事,但是至今快三个月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不行就走司法程序,所以我提出取车,但是交警让给一个停车场支付30元一天的停车费,请问这个停车费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