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4日晚,云南原大关县编制办主任郭玉驰见一4岁幼女在路边玩耍,起了奸淫之意,将她抱至家中卧室实施了奸淫。
9月24日,郭玉驰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人家属认为判决太轻,申请检方抗诉,被拒。
然后该怎么办,先是公诉,现公诉方拒绝抗诉,是不是就可以自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