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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问津的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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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442什么是编号?

无人问津的盗窃案

我于9月21日公司给我的单人宿舍发生失窃案,当天报案后有民警过来拍了几张现场图后,到现在10月4日一直没有人来处理这件事,我多次打电话了解案情的发展,警区一直都让我等两天,等两天,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等了多少个两天了。

而且,我要求管理处让我查看9月21日的监控录像,管理处一下以监控系统没修好而拒绝让我查看。

被盗物品有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一百多,居住证,因为电脑里面有重要的资料,不然我也不会在意失窃的物品,我曾多次跟他们讲过,可是就是一直没有人来处理。

这段时间我的精神一直都在上面,无心工作,且我一听到与电脑有关的话题就以为是说的我的电脑,朋友说我的精神出问题了。

想请问一下专家,对于警区及管理处,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及赔偿?谢谢回复!

咨询者:fa134288广东
[咨询时间:2010-10-0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10-04 16:54
程向云
你好,你的财产被盗,已经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如果立案后,就按照程序侦查了,此期间各种信息不对外公开,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督促尽快处理,但是,你不能过急。公安办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还要走程序,这期间你就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过一段你在了解一下,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贤笑岩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3500241808
积分:3170
]
回答时间:2010-10-05 21:54
贤笑岩
对于警区和管理处,没有理由起诉。
关于录像,可以要求警察调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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