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中的约定,在几年内起诉对方有效?
离婚约定中,男方要求女方在拿到安置房之后的三个月之内付5万元给男方,该安置房归女方。
离婚协议时2009年10月15日签订,安置房在2011年5月6日拿到,男方也知道,但从未提出给5万的要求。
现在2013年9月25日男方起诉女方将5万给他,请问这样的起诉还有效吗?女方是否应该给男方5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