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行为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是违法的,你有权要回,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魏国鹏律师于 2010-10-02 09:4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今年尽人介绍认识了个安徽女的,我们认识15天就领结婚证了,然后就安徽了,可是自从她家拿到彩礼钱钱后态度就变了,现在我叫她过来结婚不来叫她过来离婚也不来,还电话说:想离婚就去上诉。
大家帮帮我该怎么办?难道中国的法律就因为一个结婚证就这样让那些骗婚的女人没办法了吗?电话13862860174 qq496166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