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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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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136什么是编号?

未婚先孕

双方家长都同意的婚事,按乡下习俗定亲,未领结婚证,先有孕,摆酒前2天男方家突然反悔,并且不认这个孩子,避不回应,现在认清他们家人真面目,也不想再继续,想问下如果打掉小孩,后面男方又要求退彩礼,怎么办

男方家庭一直有没回应,要是打胎后他要求亲子鉴定或以此为借口为难我们,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谢谢

咨询者:fa133693福建
[咨询时间:2010-09-29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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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9-29 07:20
喻远军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9 07:43
魏国鹏
男方的行为侵犯了女方的合法权益,双方自愿同居的,男方无权否认孩子的身份问题,打胎后是否做亲子鉴定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无权干涉和难为女方。由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彩礼可以视为已经消费,男方无权要求返还彩礼。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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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09-29 07:53
倪振杨
没有登记结婚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怀孕最好流产,否则以后麻烦很多....
张坤毅律师
[地区:湖南-湘潭市
手机:13017146932
积分:58
]
回答时间:2010-09-29 11:35
张坤毅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取得结婚证即夫妻关系确立。你们系未婚先孕,虽是经双方父母同意,又准备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举行婚礼,这些都不是法定的结婚必经程序。现在男方反悔,你也不想继续下去,并准备打胎,可男方避而不见,你可以告知。如仍无回应,你可以自行决定。以后男方以此为借口为难则无证据支持,在法律上讲是要讲证据的,无证据则依法不会支持。至于彩礼金因你们未登记结婚,其处理,不适应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精神,可视为一种赠与行为,男方提出退还,无法律依据。象你们这种情况最好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协调解决为好。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9 12:26
刘子若
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打胎,自己决定。彩礼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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