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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入室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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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129什么是编号?

半夜入室性骚扰

您好,事件经过是这样的,该男子趁女子半夜上厕所之际进入屋内钻入床底,后掀被实施侵犯时被发觉,后逃离,如何定罪给该男子,谢谢。

补充说明:
应该给110报警,110回复称需要该女子指认该男子,若赔偿损失,可以是多少
咨询者:fa133805北京
[咨询时间:2010-09-28
悬赏分:
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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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王洞天律师
[地区:辽宁-丹东市
手机:13700187222
积分:1180
]
回答时间:2010-09-28 23:08
王洞天
该男子的行为应构成强奸罪,是犯罪中止。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8 23:12
魏国鹏
该男子的行为属于强奸未遂,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9-28 23:19
席公民
该男子可能涉嫌强奸!虽然未遂,仍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实际侵害受害人,不会赔偿经济损失.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09-29 08:05
倪振杨
警方应当立案调查!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9 13:24
刘子若
向公安机关报案。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09-29 15:43
阎书波
涉嫌强奸,但是赔偿几乎没有。Q Q846952203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9-29 21:47
牛国荣
属于强奸未遂,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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