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积极返回给存款人,可以争取减轻量刑,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卷有利证据,最后进行减轻量刑辩护为好
律师您好,我向您描述一下犯罪详情。因我不便透露犯罪嫌疑人姓名,所以以下详情描述就以“李某”代替,请您谅解。
嫌疑人:女46岁。无任何犯罪前科和不良档案,属初犯。
经他人介绍,李某参加了一项名为《金顶华峰投资有限公司》的私人企业所组织的一项非法集资活动。此项目是以“金字塔”入股分红的投资发展方式进行的。那个所谓的公司上层投资商让李某担任为下线投资商注册资格,发放下线分红奖金并上报资料,发展下线投资商的职务。李某并不知晓这个项目属于非法集资,她以为这个项目属合法范畴。于是便以区县第一任投资商的名义参加了这个项目。起初李某个人向该公司投资了两万元,之后又用从中获利的金额投资了15万元左右。经半年多的努力,她发展了一定数量的投资下线。最终该公司在李某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上市为由,终止了所有投资人群的奖金发放。导致李某与其下线发生争执,下线报警将李某抓获。
经深入调查该公司非法集资网站得知,李某被捕前共获利50万元左右(注:其中包含李某的二次投资额!)
麻烦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李某的犯罪详情,并详细向我描述一下李某应如何定案判刑,有没有减刑的资格。
万分焦急,心如刀割!
此致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