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已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已分居四个月,男方无任何积蓄,工资卡一直在女方手中,分居期间多次向女方提出索要自己工资卡,女方以供孩子上学,工资为共同财产为由,不给男方工资卡,请问男方可否注销工资卡,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