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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文书填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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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4100什么是编号?

民事法律文书填写咨询

请问民事诉讼证据清单中的“证明的事实”是什么意思,应该如何填写。

咨询者:fa133736广东
[咨询时间:2010-09-2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09-28 12:55
倪振杨
就是想证明什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8 13:27
魏国鹏
1。证明的事实是指对自己的主张必须要以证据的形式进行证明。
2。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1)自然规律及定理;(2)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3)众所周知的事实;(4)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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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8 13:41
刘子若
就是案情事实需要证据进行证实的。
王杰律师
[地区:陕西-榆林市
手机:13992229644
积分:523
]
回答时间:2010-09-28 14:07
王杰
简单说就是对你构成侵权或者违约的基本事实。你要证明这个事实客观上已经发生了。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0-09-28 15:29
李翠英
就是你提供的证据是用来证明什么问题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对你较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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