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其他 > 

我在老家的时候借了钱出去是10万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4081什么是编号?

我在老家的时候借了钱出去是10万

我在老家的时候借了钱出去是10万出去。我在老家的时候借了钱出去是10万出去不知道有什么办法才可以拿回来。

我们定的时间是5年。我们定的时间是5年现在时间没有到他也不想还我这钱。

请问我用什么办法才可以拿回来.

咨询者:fa133685四川
[咨询时间:2010-09-2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9-28 07:13
喻远军
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进行起诉。
尹兰英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111339840
积分:7652
]
回答时间:2010-09-28 10:09
尹兰英
一、 债权的行使,如果约定有固定的债务履行期限,需要债务到期以后,你才享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债务,予以偿还。
二、 债权未到期的,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面临搬家、移居、恶意转移财产会丧失偿还能力等情形,或者当初借钱的时候约定好债务人的借款使用用途、用某项业务的经营收入还款,但是债务人私自改变款项用途,约定还款依赖的经营项目取消或面临破产等,这些情形发生的,债权人可以提前向债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债务,偿还借款。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9-28 11:03
刘子若
债务在约定期限内如果并未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其他足以导致债务存在灭失、利益受损等情形的,不能在债务约定期内主张偿还。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9-28 14:29
魏国鹏
你的债权还没有到期,除非存在下列情况,即对方明确表示不再偿还你的钱,你有权提前要回来,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